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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四零、赌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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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二月二十三,公主大婚。这时空,没什么阴历、阳历的,用的是相同的纪年法。不过,也和那时空一样,交年尾的时候,会大肆庆祝一番,一个星期总是要有的,也就是所谓的过年。可惜,赢宇翔在这个时空的第二个“年”,稀里糊涂地过在了草原上,而第一个年则无巧不巧地是在深山里采药渡过的。

    草原上的民族,向来是不过年的,他们过的是四月一日的青草节。还有,每年六月初四到初八五天的“那达慕”大会,集娱乐、运动为一体,那才是草原人真正意义上的传统节日。

    赢宇翔盖着红布头,坐在圆顶的帐篷里。这种帐篷是用羊毛擀毡围建起来的,圆形的毡壁上开着两扇窗户和一扇小门。

    他脚下踩着一块大红的羊毛地毯,看那粗糙的花纹,像是手工编织出来的。在地毯上放着的床则是用榆木打制的,树结疤历历在目。床上也铺着用擀毡手艺制成的象牙白的地毯。

    那丢失的公主杳无音讯,冒充的人选也没有合适的,自然,就由赢宇翔来替代了。赢宇翔仰起脖子看了看开着天窗的圆顶,他的后槽牙很疼。他觉得,他比那时空,那些用抢劫得来的钱还赌债的人,脑袋还要锈逗。

    他是地地道道的男人,冒充公主?“洞房”怎么过?

    新郞进了来,喝得醉醺醺的,走三步退两步。身旁有两个男人扶着他。赢宇翔是从红帕头对角的缝隙里看到的。喜娘把手里的秤杆递给了新郞:“巴特尔王,挑起红盖头。看新娘子美不美啊?”

    “出去,都出去!”那巴特尔王向后扬手,把喜娘和一些看热闹的人都赶出了帐房。他用手把赢宇翔的红布头直接拉了下来。“喝,喝酒!”他连着打了三个“嗝”,倒了一杯马奶酒,递给了赢宇翔。“喝,喝下去!”赢宇翔接过来,小小的饮了一口,冲鼻子的怪味,让他差点儿吐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全喝了!”巴特尔一手托住赢宇翔的下巴。一手把杯中的酒全都倒进了赢宇翔的嘴里。呛得赢宇翔连着咳嗽了好几声。

    几分钟过后。赢宇翔就觉得,全身无力,四肢已被出卖,不再是自己的了。他想动一下手指尖都不可能。他清醒得意识到。自己被下药了。真够愚笨的!暗骂了一声。

    “可汗王。卑奴没辩错吧?”赢宇翔的喜服被几只大手撩起。裤子也已被拉到大腿下,“卑奴是喝着狼奶长大的,鼻子不是一般的灵。再说了。男人和女人身上的味道,那简直就不是能混淆得了的!”

    巴特尔王已全无了醉意,明显,刚才是装的。他的两道眉毛,黑且宽大,像两片柳叶直插入鬓角,配上高高隆起的颧骨,瘪塌下去的两腮和阔嘴厚唇,无形中,增添了无尽的戾气。

    赢宇翔闭了闭眼睛,衰悲得想死的心情都有了。便宜师傅曾就说过,有的人的鼻子堪比狗鼻子。他已经抹过很多的香粉,如今还是被人识别出了,只能怪自己学艺不精了。

    说着纯正汉话的男人,听他话里的意思莫不是个被狼养大的人?

    那个叫巴特尔王的新郞官,嘴里叽哩咕噜地说着一大堆,赢宇翔没听懂一个字的话。“我王问你啦,你冒充新娘有什么目的?”赢宇翔只能实话实说:“公主在沙漠里失踪!”

    失踪?

    “为什么不先告知我王,而非要假扮呢?”赢宇翔躺在那儿,除了眼睛和嘴巴能动外,别的地方,都不能动,“难道认为我王是可以被欺骗的吗?”

    这帐篷里一共是四个男人,加上赢宇翔。而传话和翻译的,却需要两个人。那汉话说得好的“狼人”,与赢宇翔交流完后,跟他旁边的那人,叽叽咕咕半天,然后,那人又与巴特尔王,嘀嘀嘟嘟。听了半天,赢宇翔也没听出,是否是同一的语种。反正,秃噜秃噜都差不多。不过,在这种情况下,不用猜也知是两种语言。

    谁会脱了裤子放气?

    赢宇翔想要摇头,无力感顿从心头涌起,“不是,假扮公主,不就是想要迷惑敌人吗?”他口气里带出了些许不耐烦地继续道:“找到公主后送来,公国爷自然会跟你们王道歉的!”

    “道歉?”那“狼人”提高了嗓音,“难道我王要捡拾别人的破鞋穿吗?”他捏住赢宇翔的脸,“他们是从哪里找来你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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